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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商业银行关于征集测试管理平台交流及测试供应商的公告2024/08/29 04:56:11

我行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启动测试管理平台交流及测试工作现通过公开报名方式征集具有设备供应能力且经验丰富的供应商报名。

一、主要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在我行指定环境内部署测试管理平台,该平台的功能应满足测试管理、测试执行工作中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需要相关功能应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支持对接第三方同步项目信息,项目测试计划(甘特图可显示当前测试进度情况)、项目测试资源规划等,可查看人力资源在每个项目的计划工期,及该资源的总计划工期,辅助测试管理人员分析测试人力资源分配是否合理。

2、需求管理:既支持对接第三方同步需求信息,也支持单独创建测试需求,每个需求都可以关联到一个或者多个测试点、用例、缺陷、任务、计划等;

3、测试分析:提供辅助测试分析工具,协助测试人员快速进行测试分析,支持按需求关联被测系统、测试点,提供可配置化测试方案模版,根据分析结果自动生成测试方案文档。

4、测试用例:支持手工编写测试用例、用例附件批量导入、根据测试点自动生成用例等,对执行中的测试用例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对执行通过的用例自动归到用例库。

5、评审管理:支持对测试方案、测试用例、测试报告分别指定人员进行评审,提升测试管理能力。

6、测试执行:支持创建执行轮次,添加执行用例、分配负责人、执行、批量执行用例、提交缺陷、查看执行历史记录。

7、缺陷管理:管理测试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缺陷,可根据实际业务灵活定制缺陷跟踪流程,提供 api 接口,对接第三方系统接入缺陷管理模块,准实时同步缺陷状态。

8、测试报告:支持将测试过程和测试结果自动汇总生成测试报告,可配置化调整报告模版内容及样式。

9、统计视图/报表:提供开发、测试质量视图或报表,支持视图/报表的指标配置化管理。

10、用例库:提供可复用的测试用例库,待测试需求可根据标签、属性等,直接导入或引用库中的测试用例。

11、规则库:提供可复用的规则库,测试人员可在此创建/导入规则,这些规则可在设计用例时被引用,用于快速生成测试用例,也可在生成用例时添加特殊规则。

12、消息通知:提供消息通知功能,可单独给每个用户配置通知提示。

13、用户管理:支持新增、编辑、删除用户信息、分配角色权限、支持对接第三方系统同步用户信息。

14、全链路管理:覆盖全测试流程,支持自定义配置测试流程;建立测试分析、方案评审、设计测试用例、用例评审、测试执行、发现bug、提交bug、关闭bug等全链路测试流程,完成对整个测试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15、其他可能具备的功能;

二、参加本次报名的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八)针对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所提供产品应拥有完全自主产权的产品体系(拥有软件著
),产品能够根据我行的具体要求进行一定的定制化改造

三、禁止参加本次报名的供应商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中,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取消其报名资格。若被列入采购人禁用供应商名单中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参加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要求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投标人的投标成本,我行将向测试合格的供应商发出邀请,合格标准为:

1、具有独立研发的产品;

2、较高的产品成熟度:

3、产品与我行需求不存在不可弥补的差异。

五、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9月13日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邮件主题:绵阳市商业银行测试管理平台征集报名+单位名称)。

1.只接受邮件方式报名,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

2.报名邮件正文需有负责本次项目的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联系人信息

1.联系人:吴老师

2.联系电话:0816-2537633

3.联系邮箱:wuhx0278@mycc-bank.com

4.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西段文竹街3号绵阳市商业银行总行大楼801室

(四)报名材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扫描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证明材料;

4.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20211月1日之后的测试管理平台实施案例清单及合同扫描件,要求合同扫描件能准确体现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相关内容。如主合同不能体现,可提供工作说明书等扫描件,并在扫描件上进行重点标注。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