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我行询证函回函工作质量,优化被审计单位及会计师事务所体验,我行函证系统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根据《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4〕2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10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我行纸质询证函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部门及咨询投诉渠道
(一)业务受理
我行审计询证函、验资询证函、同业询证函均由总行集中受理,总行运营管理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日常业务受理。
(二)咨询与投诉
●咨询与投诉电话:0816-96839。
●对回函内容有疑问,会计师事务所可拨打上述电话,运营管理部将协调业务主管部门解答。
●进度查询:可通过我行官方微信公众号“绵阳市商业银行”查询询证函处理进度。
二、受理方式及地址
我行支持邮寄来函及现场跟函:
(一)邮寄来函
●收件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文竹街3号绵阳市商业银行412办公室
●收件人:询证函业务受理岗
●收件电话:0816-2373104
●邮编:621000
(二)现场跟函
地址同邮寄地址,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提示:需提供事务所介绍信、跟函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来函格式规范
1.审计询证函、同业询证函:均采用《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格式一或格式二。其中存放同业业务须填至第1项“银行存款”,其余同业业务(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同业借款等)须填至第14项“其他”;
2.验资询证函:采用《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标准格式。
四、抬头填写规范
(一)全行范围核实(推荐)
抬头填写“绵阳市商业银行”,一个单位在本行不同机构开立多个账户时,仅需发送一份,我行以全行为范围进行业务核实。
(二)分支行范围核实
抬头填写完整支行全称,我行将以该支行为范围进行业务核实,并按份数收取费用。
风险提示:若支行名称填写不规范(如“高新科技支行”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为不同机构),可能会影响到查询结果。
(三)特殊要求
同业客户、担保公司的询证函抬头仅支持全行范围核实,必须填写为“绵阳市商业银行”,不接受仅询证某支行。
五、回函格式说明
我行采用自有格式回函,将直接列示事务所询证事项所涉数据,不再判断回函内容与询证函原件一致性。
六、核实范围公示
(一)第14项“其他”可询证项:
1.无追索保理业务;
2.福费廷;
3.同业借款、债券回购、同业拆借等同业业务;
4.股权;
5.经沟通我行认可的其他事项。
(二)不可询证项
1.我行仅受理信贷表内外业务询证,纯授信额度不作为询证内容。
2.对银行理财、信托、基金、证券、保险等资管产品与我行发生的银行间债券回购和同业拆借业务进行函证的,原则上不作为询证内容,经金融市场部同意的除外。
七、回函用章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询证函回函专用章”为我行唯一回函专用电子印章,每份回函电子印章均自带唯一性编号,可通过我行公众号查验。
八、其他规范
(一)无需询证的事项须用斜杠划掉,不能留白;
(二)询证函印章页、骑缝章须加盖被审计单位收费账户的公章或预留印鉴章,印章须清晰;
(三)收费账户请确保余额充足,不得为定期、久悬等无法扣费账户;
(四)回函地址须为公示地址。
(五)若被审计单位在我行销户后变更印鉴,需提供:更换印鉴证明资料(如旧印章销毁证明等)、事务所说明(加盖被审计单位新印鉴,明确请我行按此印模验印)。
提示:未按上述规范填写,我行将进行退函。
九、退函
退函事宜将通过我行询证函专用邮箱(xzh@mycc-bank.com)发送至向询证函指定的联系人邮箱。未填写邮箱且电话联系不到联系人的,视同退函送达。
所有退函,询证函原件均不寄回会计师事务所,确需寄回的,采用到付方式,邮费由收件方承担。
十、收费标准
按份收取,每份200元(自2022年5月1日,小微型企业免收)。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尊敬的客户:
为提高我行询证函回函工作质量、为被审计单位及事务所提供更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4〕2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10号)相关要求,现就我行纸质询证函业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电子询证函上线前将另行公示相关事项):
一、管理部门及咨询、投诉电话
我行银行询证函由总行集中受理,计划财务部为询证函业务的牵头部门,负责日常业务受理的相关事项。
询证函业务咨询电话:0816-7073326
询证函业务投诉电话:0816-4824099
二、受理方式
我行可接受邮寄来函或跟函,具体邮寄及跟函地址如下: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55号四川北川富民村镇银行计划财务部
收件人:询证函业务受理岗
电话:0816-7073326
邮编:621000
我行受理跟函的时间段为工作日09:00-17:00
三、格式要求
(一)我行均接收按《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格式一、格式二、格式三所发的纸质询证函。为优化回函速度,事务所对无需询证的事项需用斜杠划掉。
(二)询证函尾页、骑缝章均应加盖被审计单位收费账户的预留印鉴或公章,收费账户不能是定期、久悬等无法扣费账户。
(三)被审计单位应在询证函预留签章处填写日期。
四、函证范围及回函用章
(一)询证函抬头接收机构说明
原则上抬头处的接受机构应写为:四川北川富民村镇银行,如确有必要的,可将抬头处的接收机构写为我行某一支行,事务所注意避免因工作人员对支行名称填写不规范所带来的操作风险。
(二)核实范围说明
1.抬头为四川北川富民村镇银行的,我行以全行为范围进行核实,事务所应一次性列出被审计单位在我行所有机构的业务,无需分开询证。
2.抬头为我行某一支行的,我行将仅就被审计单位在该支行的相关业务进行核实,按实际份数分别收取询证函费用。
(三)回函用章
“四川北川羌族自治县富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询证函回函专用章”为我行唯一回函使用印章。
五、注意事项
(一)第1-14项及附表均由我行总行负责核实。第14项“其他”中可以询证的事项为:经沟通我行可以认可的询证事项。
(二)我行不可询证事项
我行仅受理信贷表内外业务询证,纯授信额度不作为询证内容。
(三)我行按询证函符合指引相关规定之日起计算受理时效。
(四)如对回函内容有疑问,事务所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与我行取得联系:
1.拨打电话0816-7073326。
2.向我行询证函专用企业邮箱sbfm_xzh@mycc-bank.com发送邮件。
总行计划财务部将尽快联系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电话解答,如解答后事务所仍需我行书面回复的,我行将统一使用询证函专用企业邮箱sbfm_xzh@mycc-bank.com与事务所进行沟通回复。
(五)我行各支行无权接收、受理询证函,或对回函存疑事项开具说明。
六、退函
(一)以下情况我行将予以退函:
1.询证函寄件地址或回函地址非公示地址。
2.询证内容留白。
3.因被审计单位原因(久悬、收费账号误写为定期或余额不足)造成我行收取询证函费用失败,且经沟通后被审计单位迟迟未补缴的。
4.被审计单位所盖印章或骑缝章有误(套章、遗漏等),需重新加盖。
5.被审计单位在我行销户后更换印鉴,我行无法核实印鉴,且事务所未出具说明。
6.询证函抬头为四川北川富民村镇银行,但按账号分成多份询证函填写相关信息的,我行将以全行为范围核实其中一份,其余退函。
7.应事务所或被审计单位要求退件。
8.被审计单位非我行客户。
9.其他单位账户无权询证。
10.询证函抬头误写为其他银行。
11.其他需要退件的情形。
(二)我行将按照指引要求,使用我行询证函专用企业邮箱sbfm_xzh@mycc-bank.com,向询证函上指定的联系人信箱发送邮件,列明我行退函原因、询证函发函编号等,请会计师事务所注意及时查收。
(三)我行退函均不寄回会计师事务所,如会计师事务所确需寄回的,我行将寄到付件。
七、所需资料
(一)邮寄所需资料
询证函原件
(二)跟函所需资料
1.询证函原件;
2.事务所介绍信;
3.事务所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特殊情况还需增加以下资料:
如被审计单位在我行销户后变更了印鉴,导致我行无法通过历史资料核对印鉴的,事务所还需提供:
1.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证明资料,例如单位有效证件材料、印章变更连续性相关证明文件(如账户变更申请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安机关指定印章厂出具的旧印章变更证明、旧印章销毁证明、新印章刻制证明等)。
2.事务所出具加盖事务所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内容里除简单叙述原因外,还需在“印模”下方加盖被审计单位新印鉴,注明请我行按此印模验印。
八、收费标准
我行询证函费用按份收取,每份200元(自2022年5月1日起对小微型企业免收)。
四川北川富民村镇银行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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