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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非柜面渠道交易限额的公告 2026/03/16 02:36:23

尊敬的客户: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银发〔2019〕8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为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切实保障存款人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我行将于2026年319日起,对已在我行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非柜面渠道支付实施限额管理,依据各单位账户近一年内实际支付使用情况,统一核定非柜面渠道支付限额,后期也将根据账户的使用情况持续调整核定限额。如单位当前账户已设置相关限额,本次将按上述规则予以重新核定。
    若核定限额无法满足单位日常经营支付需求,请及时联系开户网点,并携带相关业务证明材料申请调整。我行将根据各单位实际经营情况,结合监管规定,协商确定适宜的支付限额。
    特别提示:限额核定工作过程中,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索要单位账户密码、网上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请务必妥善保管相关信息,防范信息泄露导致资金损失。
    感谢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合作。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客服电话96839。
    特此公告。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