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因业务发展,拟进行对制度管理系统相关交流和测试工作。现通过公开报名方式征集具有供应能力且经验丰富的供应商报名。
一、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分享制度管理系统成功实施案例。
(二)制度管理系统介绍。
1.制度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系统应打造集制度制定、发布、宣贯、执行、监测、后评价于一体的统一数字化平台,实现对制度全生命周期的线上化、闭环管理。一是围绕制度从起草、审核、审批、发布、废止到修订的全流程,搭建线上标准化流程,实现制度立项、起草、多级审核、合规把关、审批签发、正式发布的全程线上留痕。二是对失效、废止制度进行统一归档清理,建立动态更新的制度库,确保全行执行的制度均为现行有效版本。三是系统应支持和具备制度的版本管理、在线修订、留痕比对、废止提醒等功能,确保制度管理规范、可追溯。
2.合规要求内嵌管控
系统应将本行合规管理要求嵌入制度系统,实现合规要点与制度条款的自动关联、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与管控。一是将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以及本行合规管理、案件防控、内控管理、消保履职等硬性要求,嵌入制度制定、审核、执行全环节。二是在制度起草环节设置合规校验规则,在审核环节增设合规专项审查节点,确保每一项出台的制度均符合监管规定与行内合规底线,实现合规管控关口前移。
3.制度宣贯与学习管理
一是搭建制度线上宣贯、学习、培训模块,新制度发布后同步推送至各条线、各岗位,配套开展线上学习、知识测试,记录员工学习时长、测试成绩,确保各项制度要求精准传达至全员。二是支持制度关键词检索、分类查阅,方便员工快速查找、精准掌握制度条款。三是系统应具备制度宣贯与考试功能,支持制度发布后自动推送至相关人员、学习进度跟踪及在线测评。
4.制度执行监测与预警
系统应具备制度执行监测能力,可对制度执行情况、违反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支撑后评价工作。一是依托系统搭建制度执行监测模块,对接行内业务系统与管理数据,对制度落地执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动态监测,并支持触发预警提示。实现制度执行情况可监控、可追溯、可考核,推动制度从“纸上落地”转向“线上管控”,切实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5.制度后评价与优化闭环
系统应具备数据可视化与报告功能,以图表、图形等形式直观展示制度建设、执行、监测等情况,支持生成制度管理各类报告,为决策提供支持。一是建立制度后评价线上流程,定期对现行制度的合规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执行效果开展专项评价。二是能归集各条线反馈意见,形成后评价报告与整改优化建议,形成“制定—发布—执行—监测—评价—优化”的完整管理闭环,持续提升本行制度体系的科学性、合规性与实用性。
6.制度库
系统应建立制度知识库,存储本行所有制度文件、管理办法及制度管理相关成果,支持上传、下载、检索等功能。
(三)系统开发平台架构及技术实现情况。
(四)系统建设方案介绍。
二、参加本次报名的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八)针对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所提供产品应拥有完全自主产权的产品体系(拥有软件著作权),产品能够根据我行的具体要求进行一定的定制化改造;
2、有自2023年1月1日后有银行业成功实施案例。
三、禁止参加本次报名的供应商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中,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取消其报名资格。若被列入采购人禁用供应商名单中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邮件主题:绵阳市商业银行制度管理系统征集报名+单位名称)。
1.只接受邮件方式报名,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
2.报名邮件正文需有负责本次项目的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联系人信息
1.联系人:段老师
2.联系电话:15182401250
3.联系邮箱:duanl0777@mycc-bank.com
4.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西段文竹街3号绵阳市商业银行总行大楼801室
(四)报名材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扫描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025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证明材料;
4.2025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2023年1月1日之后的制度管理系统实施案例清单及合同扫描件,要求合同扫描件能准确体现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相关内容。如主合同不能体现,可提供工作说明书等扫描件,并在扫描件上进行重点标注。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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